关于报送《新媒体建设备案审批登记表》和《QQ工作群、微信工作群备案表》的通知

各分党委(党工委)、党总支,各院(室、中心)、部门、群团组织、直属(附属)单位:

近期,学校公布了《南通大学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办法》(通大委宣〔2020〕3号)和《南通大学QQ工作群和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》(通大委宣〔2020〕6号)。请各单位根据文件精神,认真梳理,及时将《新媒体建设备案审批登记表》和《QQ工作群、微信工作群备案表》纸质档于4月28日下午5:00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(啬园校区逸夫楼6号楼303A室),电子档发送到1053664769@qq.com。

联系人:刘艳,联系电话:85012883,13921465656.

党委宣传部

2020年4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