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推荐第十一届“感动南通·教育人物(群体)”候选人的通知

发布者:朱立宁发布时间:2020-07-20浏览次数:1039

各分党委(党工委)、党总支:

为营造教师爱生敬业、学生乐学向上、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,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进一步丰富南通精神文明建设内涵,南通市委宣传部、市文明办、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开展第十一“感动南通·教育人物(群体)”评选活动。现就我校候选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推荐对象

教书育人、为人师表的优秀教师;德才兼备、敬业精业的教育管理者;自强自立、奋发进取的青少年学生;心系教育、助学兴学的社会各界人士;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有突出表现的教育工作者。我校推荐名额为1人或1个群体

二、推荐条件

本着“平凡之中见伟大,一点一滴显真情”的原则,要求参评人物(群体)事迹主要发生在近三年,并具备以下一项或几项条件:

1.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,充分发挥教书育人、服务育人、管理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爱岗敬业,取得突出成绩;

2.在学习、工作过程中,求真务实、勇于探索,付出感人努力,表现出可贵的精神品质;

3.积极投身教育改革发展,为当地教育事业做出特殊贡献,具有较大影响;

4.热心教育事业,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教育,为帮助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做出重要贡献;

5.倾力助学,支持教育事业发展,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;

6.弘扬社会公德和文明新风,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,具有榜样性、示范性。

三、推荐程序

1.候选人推荐

“感动南通·教育人物(群体)”候选人由各分党委(党工委)、党总支组织推荐。在广泛发动宣传和民主推荐的基础上,确定候选对象1个。

2.候选人材料报送

纸质报送材料为:(1)参评表(通知附件);(2)事迹材料(标题小三黑体、正文5号宋体、行距单倍;电子稿以参评人所在单位名称+姓名命名)。

报送材料电子文档除上述内容外,还需提供参评人物工作或生活照2张、免冠标准照1张(群体申报合影即可)。

联系人:成建,电话:85012883/13921603905,

邮箱:cj3905@ntu.edu.cn。

纸质材料请于7月30、31日报送党委宣传部(6号楼303A室,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。

四、活动要求  

各分党委(党工委)、党总支要高度重视、广泛发动、认真组织,把评选活动作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,积极发挥身边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,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大学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党委宣传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年7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