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
根据南通市爱卫会《关于做好全市控烟督查工作的通知》(通爱卫20203号)和市教育局相关通知要求,为迎接文明城市检查,确保我校控烟工作在检查中“零失分”,请各单位根据《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》和《关于做好全市控烟督查工作的通知》中有关要求,于84日前对本单位进行控烟自查,对师生开展相关宣传教育。市教育局检查组近期将对学校控烟工作进行督查。

 

附件:关于做好全市控烟督查工作的通知

 

党委办公室

党委宣传部

校长办公室

 

2020729

关于做好全市控烟督查工作的通知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