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近日,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《关于开展2021 年全省教育系统“宪法宣传周”系列活动的通知》(苏教办法函〔2021〕13号),中共南通市委宣传部、南通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、南通市司法局联合印发《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市“法治宣传周”活动的通知》(通法宣办〔2021〕18号),现转发给你们,请根据活动主题和活动内容,结合本单位实际,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,开展宣传教育活动,相关活动文字、图片、视频资料请于2020年12月7日前报送党委宣传部。联系电话:85012883,电子邮箱:dwxcb@ntu.edu.cn。
附件:
1.《关于开展2021 年全省教育系统“宪法宣传周”系列活动的通知》(苏教办法函〔2021〕13号)
2.《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市“法治宣传周”活动的通知》(通法宣办〔2021〕18号)
党委宣传部
2021年11月29日
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“宪法宣传周”活动的通知(通法宣办〔2021〕18号).pdf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教育系统“宪法宣传周”系列活动的通知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