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分党委(党工委)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、各院(室、中心)、部门、群团组织、直属(附属)单位:
2024年,南通大学新闻宣传工作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、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认真贯彻落实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,旗帜鲜明坚持党管宣传、党管意识形态,强化思想引领,把准方向导向,聚力守正创新,讲好新时代通大故事,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文化氛围和舆论支持。为充分调动各单位开展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,打造通大人共同精神家园,决定在全校组织评选新闻宣传优秀通讯员。根据《南通大学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》(通大委宣[2024]6号)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全校教职工通讯员
二、评选标准
1.严格遵循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,遵守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纪律,带头维护学校形象和利益;
2.重视并积极参与、支持学校新闻宣传工作,主动撰写新闻报道,及时充分展示学校及本单位的工作成效与特色,在校内外媒体平台发表新闻报道数量较多、时效性强、质量较高;
3.认真遵照新闻投稿流程,对稿件认真审阅、严格把关,无失实报道、责任差错现象,并能根据相关意见或建议进一步修改,保证稿件质量。
三、评选方式和程序
1.个人申报。符合评选标准的教工通讯员填写优秀教职工通讯员申报表(见附件),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。
2.单位推荐。各二级单位按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初审推荐。根据评选标准确定推荐人选,于1月9日前将申报表盖章后报党委宣传部(逸夫楼6号楼420室)。
3.评选及表彰。党委宣传部根据推荐情况,结合评选标准进行审核评定,并公布表彰名单、颁发证书。
附件:南通大学2024年度新闻宣传优秀通讯员申报表
党委宣传部
2025年1月2日